它确实不值钱了。”他红着眼在我门外守了三天三夜时,
我的新男友正为我戴上家传玉镯:“陆总,我家的规矩——,旧人不念。
”1、柔光灯像一小团温顺的月亮,悬在深夜里我的工作台上方。空气里浮着极细微的粉尘,
是我手下那枚汉代玉璧千年沉睡后留下的印记。我戴着最精密的放大镜,
手里捏着比头发丝还细的特制刮刀,屏住呼吸,一点,又一点,
清理着玉璧边缘最后一点顽固的土锈。
整个世界只剩下刮刀与古玉接触时那几乎听不见的“沙沙”声,还有我自己刻意放轻的心跳。
指尖稳得像焊在玉上,只有我自己知道,这需要耗费多大的心神,将所有的杂念压进指尖,
凝成绝对的专注。“晚晚……”一个微醺的声音,带着一丝遥远的恍惚,
忽然切断了这片凝滞的寂静。我戴着放大镜,视野有限,
只看到一双昂贵的手工皮鞋出现在工作台边缘的光晕里。不必抬头,我知道是谁。
空气里除了粉尘味,还飘来一点威士忌的醇厚气息。陆辰洲不知何时倚在了门边,
手里还端着半杯琥珀色的液体。他没有靠近打扰我工作,
只是手指无意识地、带着点眷恋似的,抚摸着工作台光滑冰冷的边角。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,
又像是穿透了我,落在了某个虚空的光影里。“你这专注的样子……”他顿了顿,
声音里揉进一种怀念的、近乎叹息的温柔,“真像她。”刮刀尖几不可查地顿了一下,
在玉璧表面留下一个比针尖还小的白点。我心脏的位置,
像是被什么东西不轻不重地拧了一下,又酸又涩,还有点习惯了的麻木。“嗯。
” 我没抬头,从喉咙里挤出个单音,继续着手上的动作,
仿佛刚才只是被窗外路过的车灯晃了一下眼。七年了。这样的场景,像设定好的程序,
重复上演。每一次,都像往心湖里丢一颗小石子,最初还能激起涟漪,如今,
那涟漪都懒得再荡开了。这“像她”两个字,几乎成了我生活的背景音。记得有一次,
我泡茶。不是什么名贵的茶,就是普通绿...